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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11日 星期三

社福專題(下) 現金補助一生只能申領1次 最多5年 領取以工代賑現金 多生小孩無法多領

失業者採取的第一步行動是向就業發展局(EDD)申請失業保險金,但每週至多450元的失業保險金根本難以養活全家老小。

加州政府的以工代賑(CalWorks)計畫,針對家有19歲以下孩童者提供一生一次的現金補助(Cash Aid),最長可領60個月,但大前題是當事人必須找工作並接受就業訓練,且1997年12月31日之後未因販毒或吸毒被定罪。

當事人若符合CalWorks領取現金補助資格,即可獲加州醫療保險(MediCal)與糧食券(Food Stamps)。

角 聲社區中心社區服務主任陳劉鳳儀(Eppie Lau)表示,加州現金補助提供19歲以下兒童與照顧兒童的成人親屬現金補助。若為雙親家庭,父母一方必須為殘障或提出申請前的4週工作時數未逾100小 時。孩子若滿18歲,學生、高中畢業或殘障,也可領取現金直到他(她)19歲生日那一天。

申請CalWorks有收入與財產限制,稅前總 (Gross)收入上限分別為1人487元,2人798元,3人989元,4人1175元,5人1341元。全家財產不得超過2000元(現金、存款、股 票、公債),家庭成員若有人年逾60歲,財產上限為3000元。自住屋、自用車、家具、一台電腦、家電用品等,退休金不在之列。

申請人若臨時轉移財產或以低於市價出售財產,可能會失去現金補助,若有其他收入或補助,也會扣抵。

現金補助最高金額為:1人359元,2人584元,3人723元,4人862元,5人980元。

陳劉鳳儀強調,申請現金補助前務必三思,因為每人一生只能申領1次,最多5年,一旦領取CalWorks現金補助,替親友申請移民擔保會有問題。

再者,社福計畫通常是家庭人口愈多可獲較多補助,但若領取CalWorks現金補助,多生小孩無法再多領現金。

若接獲銀行查封拍賣房屋通知,可申請「立即需要」(Immediate Needs)現金援助,最多200元。也可申請無家可歸與住屋協助(Homeless & Housing Assistance),政府提供搬家費以及臨時居所。

洛杉磯縣民眾可向洛縣公共社會服務局(DPSS)36個地區辦公室申請CalWorks。該局艾爾蒙地市地區副主任法索拉(Marty Fasola)表示,有意申請者可上網www.ladpss.org或www.LACountyHelps.org查閱詳情。

陳劉鳳儀表示,失業者可申請糧食券與第2個工作天即可領取的緊急糧食券,但有身分與銀行存款限制。當事人必須為綠卡持有者或美國公民,且綠卡持有者一旦領取糧食券,5年後必須入籍。16歲以下兒童不受身分限制。

申請糧食券的家庭總收入上限分別為:1人1107元、2人1517元、3人1907元、4人2297元,每加1人增加410元。銀行存款不得超過2000元。

孕 婦、仍在餵母奶者或5歲以下兒童,可申請簡稱為「婦女、嬰兒與兒童」的WIC免費福利。家庭收入以聯邦貧窮標準185%為上限:1人月收入1575元(週 收入364元),2人月收入2111元(週收入488元),每加1人月收入增加537元,週收入增加124元。詳情可電:1-888-942-2229或 1-888-200-2266。

食物銀行(Food Bank)也是領取食品的地方,西聖蓋博谷幾乎每一個城市,每個月都有食物銀行免費發放食物,詳情可上網www.lafoodbank.org。電話:323-234-303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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