‧代 為投資的機構都必須由會計師事務所稽核,因此,拿錢出來投資時,記得詢問主導投資者的稽核公司,最好由四大會計師事務所負責稽核,這四家公司名稱各為 Pricewaterhouse Coopers、Deloitte Touche Tohmatsu、Ernst & Young以及KPMG。馬多夫委託的稽核單位是不知名的3人小公司,對投資人來說非常沒有保障。
‧投資之前先問問主導投資者是否委託公正第三人監管,這類監管者稱為「custodian」,可代替投資人證實投資者是不是真的設有實質公司進行投資。馬多夫並沒有委託這樣的監管人。
‧正常狀況下,所有投資報酬都會隨著股市漲跌而高低交錯,如果代為投資的人不管行情一律給予穩定報酬,很可能意味著根本沒有投資可言,是龐式騙局的明顯徵兆。投資報酬率過高也該懷疑。
‧ 龐式騙局施騙者多半從熟識的人下手,善用熟人之間奔相走告的同儕或群眾力量讓人輕易掏錢,非常不道德。因此,當左鄰右舍一窩蜂投資到某個基金,或者衝著某 個企業投資案而掏錢集資,而且這些投資標的聽起來很陌生,應盡可能避免盲目加入,委婉拒絕不僅可杜絕龐式騙局的風險,也能保住友誼。
‧就算再親近的人出面遊說投資,仍應該不厭其煩的問清楚所有投資細節,先小人後君子,例如細問投資主導人背景、由哪家公司負責稽核、投資標的背景等等,並且定期追蹤投資報酬,絕對不要認為交給信任的人經手便大可安心,偷懶念頭萬萬使不得。
‧先問清楚,再信任,而不是先衝著彼此相熟相識而信任,出了問題再開口問則大勢已去。
‧永遠緊守「分散投資」的原則。就算沒有龐式騙局的風險,也該把錢分散在不同投資標的,不會全盤皆輸。
文/周芳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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