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

加州首次購新屋 抵稅一萬元

從本月1日起,加州推出一項鼓勵買房的新規定:首次購買新屋 的人都可得到1萬元的抵稅額(tax credits)。這是上月通過的420億元預算計畫中的新規定。

不過,這項抵稅計畫只實施一年,從本月1日起到明年3月1日止;另外,這項計畫總共只提供1億元的抵稅優惠,符合資格的首次買房人士,1日起可申請這項優惠,先到先得,1億元總額用完後,後來的申請人就得不到這項優惠。

從本月1日起,州所得稅委員會在網站(www.ftb.ca.gov)公布這項抵稅計畫的進展情況,讓有意的申請人知道有關情況,包括1億元是否已用完。

至於1萬元的抵稅額,獲得這項優惠者,可於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內,每年使用3333元的抵稅額。

這項州政府的買房抵稅計畫,與聯邦政府刺激經濟計畫的另外一項買房抵稅措施沒有關係,專家指出,如果買房者符合州和聯邦這兩項措施的資格,可以同時取得這兩項優惠。

聯邦政府的措施是給予首次買房者8000元的抵稅額,但與加州的措施不同的是,加州只發給購買新屋的首次買房人士,但聯邦的措施則對購買二手屋或新屋都有效,只要是首次置業就算符合資格。

另外,聯邦的措施還規定,申請人的個人收入必須在7萬5000元內,如果是夫婦共同報稅,收入限在15萬元內。

還有一點是,聯邦和州政府的措施都規定,首次買房者必須在買房後自住,聯邦的規定是至少住三年,州政府的規定是至少住兩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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