蘋果公司(Apple)6日宣布,第一季結束前,iTunes所出售的約1000萬首數位音樂將全面解密,消費者付費下載後,可無限轉存複製,將藉此開放式策略在數位音樂市場繼續攻城掠地、鞏固龍頭地位。
蘋果行銷資深副總席勒(Phil Schiller)在一年一度的麥金塔大展(Macworld Expo)上宣布前述重要消息。
長久以來,iTunes所出售的數位音樂檔都採用DRM技術(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),消費者下載之後,只能在iPod等單一平台播放,不能像其他網站提供的數位音樂一樣,在不同平台轉存複製、播放,導致iTunes市場版圖被競爭對手步步蠶食。
事實上,iTunes出售DRM音樂檔並非出於自願,而是唱片業者的策略使然。唱片業者為避免蘋果在數位音樂一家獨大,刻意對亞馬遜(Amazon.com)、奈普斯特(Napster)等音樂網站採行開放策略,准許出售不加密的非DRM音樂檔,好讓這些廠商有足夠競爭力對抗龍頭大廠蘋果,對於蘋果則堅持全面採用DRM技術。
蘋果公司創辦人喬布斯(Steve Jobs)前年2月公開呼籲唱片業者對蘋果與其他競爭對手一視同任,但未獲正面回應,直到最近才有所突破,終於獲得新力公司(Sony)旗下Sony BMG、華納音樂(Warner Music)、環球音樂(Universal Music)等唱片業者首肯,全面解密。自2003年以來,蘋果iTunes共累計出售60億首數位音樂。
不過,唱片業者提出交換條件,要求iTunes針對不同音樂差別訂價,不再全面單一價,已獲蘋果同意。新策略下,iTunes音樂有三種價位,分別是69分、99分及1.29元,愈受歡迎的歌曲價格愈高,過去一律訂價99分的訂價策略將走入歷史。
此外蘋果宣佈,消費者即日起可利用新款智慧型手機iPhomes 3G,透過App Store下載數位音樂,訂價與透過電腦下載一模一樣,而且,一旦透過iPhone下載音樂,往後iPhone與電腦相連便可自動同步播放音樂。
2009年1月7日 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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